教务处工作职责
一、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指示和决定。
二、 拟定学校教学、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全校教学、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学文件,编制全校教学、科研改革方案。
三、 根据学校定位,牵头组织专业申报、建设及专业设置调整。
四、 负责全校教(科)研活动指导与管理,牵头组织教学、科研项目申报、科研成果管理、学术交流、科技合作服务及教学平台建设与管理等。
五、 牵头组织制(修)订学校各专业群(专业)人才培养方案、实施性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。
六、 负责统筹学校教学工作日常运行,审查各学院开课计划,编排学校教学日历及教学进程表,统筹全校教室等教学资源调配。
七、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。
八、 负责统筹全校教材建设,组织教材、讲义、教学资料的编写计划和审查;负责统筹全校预订教材汇总、征订工作。
九、 负责统筹全校学生各种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。
十、 负责制定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教学要求,统筹学生顶岗实习、技师研修,检查实践教学环节质量。
十一、负责全校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;负责教师教学业绩考核、教学工作量的汇总、审定。
十二、负责统筹组织全校教师教学业务竞赛;负责统筹组织全校学生学科专业知识竞赛。
十三:负责统筹省一流技师学院、省级高水平专业群、国省市等教育教学、培养培训基地等项目申报、建设
十四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