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处室、各教研室:
根据《台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专业(学科)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台人社办发〔2020〕7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0年台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专业(学科)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台人社办函〔2020〕4号)文件要求,现将我院推荐参加2020年台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专业(学科)带头人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办法
评选对象、评选条件按照《台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专业(学科)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台人社办发〔2020〕7号)的相关要求执行。(详见附件)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参评人员按实填写《台州市技工院校专业(学科)带头人推荐评审表》,提交相关佐证材料(复印件),不得弄虚作假。主要业绩、成果及荣誉等评选材料和评选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31日。
(二)组织人事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。
三、其他要求
(一)请各处室、各教研室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,相关表格和佐证材料按规定时间交至组织人事处。其中,校级专业(学科)带头人必须申报。
(二)材料受理时间:截止2020年5月11日上午下班前。
(联系人:陈海林;联系电话:81811793)
附件:
1.《台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专业(学科)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台人社办发〔2020〕7号)
2.《关于做好2020年台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专业(学科)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台人社办函〔2020〕4号)
3.台州市技工院校专业(学科)带头人推荐评审表
组织人事处
2020年5月8日
附件1:台人社办发〔2020〕7号关于印发台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通知.pdf
附件2:台人社办函〔2020〕4号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市级专业带头人的通知.pdf
附件3:台州市技工院校专业(学科)带头人推荐评审表.doc